 | 金融与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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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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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条件
1.取得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士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不受此条限制;
2.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借款人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5.年龄限制:男性为20-60岁,女性为20-55岁;
6.有稳定的职业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无不良信用记录;
8.能够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自筹款项;
9.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符合公积金贷款有关条件;
10.交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借款的手续
1.在交通银行特约房产商或装潢公司等处选定房产或装修项目,并签订购房或住房装潢合同。
2.向房产商,装潢公司或交行提出贷款要求,并有权了解贷款各项规定。
3.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自筹款。如需申请公积金借款则办理第4款手续,其他贷款直接进入第五款手续。
4.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其他参贷人的身份证和公积金帐号,由银行负责向公积金中心查询公积金贷额度和贷款期限,然后进入第5款手续。
5.提供有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借款人、共同申请人、担保人填写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以及有关附件,完成借款申请手续。
6.接受银行工作人员对借款人、共同申请人、担保人情况的征询和确认。
7.银行经过调查后,如同意本笔贷款,则银行将通知您办理合同生效手续。主要包括公证、保险、抵押登记等。
8.在贷款发放后,银行将有关合同及附件等一并交给借款人和担保人。
三、办理还款的手续
1.您只需在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款项存入太平洋借记卡中。届时银行将自动扣款,免去您来回奔波之苦。
2.您将按时收到银行扣款单证,请妥善保管各项借款单证。
四、其 他
1.未尽事宜请参看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有关规定。
2.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对本《客户指南》拥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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