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阳光居易房屋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是南宁市房产管理局、房产物业管理处下属的国有专业经营公司,是顺应市民百姓改善居住条件、建立和发展南宁市住宅投资消费流通服务体系而设立的大型房屋交易机构。
公司拥有雄厚的资金背景及大批的专业人员,致力于建设南宁市大型房屋交易平台,具有权威性、高信誉、专业性强、信息资源丰富等特点。
公司秉承“诚信为本、顾客至上”的经营宗旨,笃守“诚信、亲和、专业、创新”的经营理念,竭诚向南宁市100多万市民百姓提供更优质、更规范、更便捷的房屋交易、房屋租赁、住房贷款等一系列住宅消费流通服务,使广大市民百姓早日实现“轻松安全、便捷放心”的置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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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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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提供专业市场分析,在出租过程中,还将提供全权代理,令房屋出租更加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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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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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房要出租,您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到我们的服务总台进行登记,将您要求的具体情况反映给我们。我们的服务总台咨询电话是(0771)2633335、2633325、5665318、5665319、2421798、2421458。
我们还将为您做出专业的市场分析,及为您做全权代理。
在登记之前,还要提醒您的是,有如下几种房屋是不能出租的:
1、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共有房地产,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4、属于违章建筑的;
5、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6、已抵押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7、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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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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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了满意的求租者,阳光居易公司经纪人会立即为您接洽看房事宜,跟您预约上门看房日期、时间。
在看房时要注意以下5个方面:
1、 严格守约,准时等候求租方前来看房。
2、由工作人员和您预约上门看房日期、时间。
3、 工作人员在约定时间陪同求租方准时上门看房。
4、若求租方看中房子,可签定"房屋租赁意向定金收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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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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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就可以签订合同,我们为您提供了标准的合同样本,以供您参考。
不过,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积2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 合同签定过程中,发生的其它情况,我们公司将为您提供更满意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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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交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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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规定的房屋交验日,经纪人将陪同承租方进行房屋现场交验,协助验收房屋内有关家具、电器等设施。双方填写《房屋交验单》,您向承租方交付房屋钥匙。
在房屋交验时,您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交验时间:《房屋租赁合同》规定日期;
2、交验内容: 装潢设施、家具、家电、水电表数字、钥匙、其它相关物品;
3、交验方式:工作人员陪同承租方当面进行交验;
4、交验手续:填写《房屋交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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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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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本次租赁之后,阳光居易的经纪人仍将以跟踪服务的形式为您提供多方位地房地产买卖及租赁服务、代收代付,并对您进行定期回访,了解您当前的需要,协调您与出租方的关系。
您将享受到我们全面、专业、始终如一的网上信息服务,您可以对您出租房屋过程中的所有问题进行的网上投诉。
当然也欢迎您将房屋租赁或买卖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及经验发邮件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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