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
揭开避难层的神秘面纱
为了卸下避难层厚重的“外衣”,记者多次“潜入”地王大厦和航洋国际城避难层,几番明察暗访、实地勘察,终于看到了避难层的真面目。
地王大厦物业部钱主任告诉记者,该大厦的避难层位于23层、39层。但记者发现23层是物业部的办公室。钱主任对此解释:“因为大厦当初在规划的时候,没有安排物业部的办公地点,所以23层现在暂时作为物业部办公的地方。”
在记者的多次要求下,7月21日下午,钱主任领着记者乘坐消防电梯来到了39层,记者终于一睹避难层的“庐山真面目”。走出电梯,只感觉眼前一片昏暗,记者紧紧跟随钱主任,一边听其讲解,一边四顾环绕。记者发现,近3000平方米的一层避难层空空荡荡,只听见巨大的通风管发出“轰轰”的声响。四周都是水泥墙,墙面安装有消防报警系统,顶部交错着粗细不一的消防管道和通风系统。记者算了一下:如果该层作为标准层出售,按目前该大厦的最低房价1万元/平方米计算,两层避难层合计价值高达6000多万元!在南国早报网论坛的“南宁拍砖”栏目上,不少网友对此大发感慨。“可乐柠檬”激动不已地说:“埌东的房价寸土寸金,空出两大层楼用来做避难层,真是下了血本了!”“拜金女”连发一串掉口水的表情:“哇,这么多钱的一层楼,要是给我该多好,我就可以直接杀去巴黎狂购!”话虽如此,然而楼盘有价,生命无价,出于对生命安全考虑而设置的避难层,它真正的意义和价值,又怎么能够仅用金钱去衡量呢?
7月22日下午,记者又火速赶往航洋国际城避难层,一探其究竟。据住在2号楼一位业主介绍,此楼避难层位于14层。记者搭乘客梯直达14层,意外发现该层一半是被业主使用的标准隔间,另一半则是尚未装修的长形空间。记者走进一看,这近1000平方米的长形空间,其内部结构与地王大厦避难层大致相仿。一位正在打扫的清洁女工透露,该空间正是记者所要寻找的避难层。而记者观察到,该避难层在消防设施的配置目前尚不及地王大厦完备,多处地面还有施工遗留的材料。一位业主告诉记者:“这避难层已经是完工的了。”在早报网的论坛上,不少网友对此感到十分担忧,一个名为“声宇老人”的网友,言辞凝重地说:“要是真有火灾发生的话,它能起到避难的作用吗?”
聚焦:
避难层是否“公摊”引起关注
然而,连续多日也有网友在南国早报网论坛上发帖,投诉航洋国际城2号楼的避难层公摊“不公”。该层业主告诉记者,他们与开发商为此起了争执。由此,避难层的公摊问题也引发了网友激烈的争论。“侦查小蜜蜂”振振有辞地说:“照理说,避难层也是公用的,全部业主都该分摊。”“该怎么摊就怎么摊,大家吵什么?难道法律没有规定吗?”“易拉罐罐”网友则这样责问。
7月22日,记者找到了航洋国际城2号楼14层的一位业主张先生。他向记者反映:“2008年6月25日,我收到了开发商广西航洋实业有限公司的商函,上面要求我支付新增加的公摊费用。”说完,他拿出了两张有关公摊面积的复印件。通过对比两份文件,记者看到,张先生的分摊面积由2005年的20.95平方米变成了如今的32.26平方米,新增的公摊面积比例居然高达11.26%。张先生说:“我们这一层所有业主的分摊面积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总共增加面积是140.92平方米,粗略合计差不多66万元。”
张先生接着告诉记者:“我是在2006年7月与开发商签的购房协议。”对于这份协议,他特别指出,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该楼层设计图纸,在当时已做了重大修改,将14楼的标准层变为避难层,具体来说,是共2000多平方米的标准楼层,近一半面积划为避难层。“当时,开发商仍然与我按照修改前的该楼层设计图纸——也就是标准层的公摊来签订协议。现在呢,他们又要求我另外支付原属于标准层、现在变成避难层的公摊,这不是明摆着欺负我们业主吗?”张先生略带气愤地说。
目前,张先生已经联合该层业主向开发商提交了复函,他们业主认为:“避难层作为航洋国际城的配套设施,购房合同中也已经明确规定其产权、使用支配权等归开发商所有,因此,原14楼标准层、现避难层的公摊也一并归开发商所有。”“避难层是出于对整栋楼人员安全考虑设置的,而不仅仅是为14层业主所使用,由此产生的公摊也不能仅由14层业主分担。”
对此,开发商广西东方航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小李很肯定地说:“航洋国际的避难层没有列入公摊中,避难层是属于单列项目,不属于业主的公摊范围。”他还向记者表示:“我也听说过2号楼的公摊问题,可能是业主误解了,建议业主到测绘公司去核实,一切应以合同为准。”
而地王大厦的避难层是否划入了公摊,物业部钱主任给记者的回答是:“可能吧,我不是很清楚。这个问题,大家现在都没有什么意见。”
答疑:
消防解释避难层如何避难
在早报网论坛上,许多“问题专业户”的网友,对涉及避难层的各种问题大打疑问。其中“可乐柠檬”先声夺人地说:“现在南宁哪些楼有避难层啊?好想去看看。”小长今”很是疑惑:“避难层到底是什么东西啦?有什么用啊?”“一声叹息”也上来质疑:“这避难层看起来空空荡荡的,怎么让人避难啦?”记者从这些问题中选出了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特地对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宣传站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宣传站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就要依法设置避难层。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上规定的。目前,南宁市仅有3座超过100米的建筑,它们是地王大厦、航洋国际城和南宁市第二长途电信枢纽大楼。”
对于避难层如何避难以及它具体的功能和作用,相关工作人员也做了细致的解答:“避难层主要用于火灾避难时人员的疏散和暂留,以弥补超高层给消防设备带来的灭火能力不足。避难层没有装修,以水泥墙壁为主,楼层本身可燃物小,使用小,周围着火也难传递,楼层与楼层间没有可以传递的介质,且巨大的通风系统能维持室内外空气流通,喷淋系统也会自动启动……这些都对火情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从火区跑出来的人们因而得以暂时躲避。”
记者了解到,只有配备完善的避难层才能发挥避难的作用。消防宣传站相关工作人员强调说:“避难层应设有消防电梯出口、自动灭火器、室内消防栓、自动喷淋系统和感应系统,以确保火灾发生时楼内人员能安全逃生和自救。另外,其设置上,从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其净面积应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宜按5人/平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