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棕榈湾买了一套房子,合同明确约定今年6月交房,可是开发商一拖再拖,至今还未交房。房子早就封顶了,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最近工程进度好像都停滞了,我真担心它会变成烂尾楼。”7月18日,读者张女士向居周刊投诉。
今年以来,居周刊接到不少类似的投诉电话。开发商延期交房频频出现,成为目前楼市的投诉热点。
开发商延期交房频现
和张女士有相同经历的购房者并不在少数,南宁不少楼盘的业主都遭遇了延期交房:罗马花园交房延期180天;永凯·春晖花园延期近半年后才交房;鼎盛国际约定今年3月交房,但项目目前还未完工;斯壮平安家园已经延期将4年,至今仍未见交付……今年以来,《居周刊》房管家栏目接到不少延期交房的投诉;而来自南宁市工商局双生分局第五工商所的统计显示,近期接到的15起房产投诉中,延期交房投诉有6起,占到了投诉总量的四成。

今年以来,延期交房的事件频发:6月27日,鼎盛国际在售楼部张贴出再次延期交房的告示;永凯·春晖花园的业主对项目迟迟未交房表示不满;斯壮平安家园延期交房已达4年,楼盘内荒草丛生。
资金紧张是罪魁祸首
据第五工商所的有关负责人分析,开发商未能如期交房,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去年新的贷款政策实施后,贷不到款的开发商的资金紧张,楼盘到交房日期了还未完工,导致延期交房。二是今年上半年,整个房地产市场不景气,虽然房价基本保持稳定,但销售难现去年的火爆场面。开发商的房子卖不动,出现资金断链,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开发商却交不了房。此外,有些楼盘由于没有达到交付使用条件,验收部门不予验收通过,也是开发商无法如期交房的原因之一。
纠纷调解成功率较低
“延期交房投诉较多,但调解成功率却很低。”该负责人介绍,接到投诉之后,一般都会要求开发商作出相应的答复。多数情况下,开发商都会为延期交房找种种借口。比如由于中、高考、两会一节和市政建设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导致无法按时交房。开发商往往以此推卸责任,并拒绝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该负责人表示,由于相关法律规范还不够完善,工商部门作为一个调解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无法对开发商的这些行为和理由进行裁定,所以这类投诉调解成功率明显低于其它的投诉。“如果调解不成,只能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
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但对业主来说,即使开发商愿意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但由于赔付比例较小,意义不大。据了解,目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对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以及赔偿一般采用以下标准:延期90天之内的,每天按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后,则支付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同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那点违约金根本解决不了问题。”斯壮平安家园的业主黄先生认为,违约金从表面上看是维护了业主的利益,但实际上远远无法弥补业主的损失。2004年,黄先生在凤岭的斯壮平安家园买了一套三房,总价20多万元。小区延期交房已经快4年了,现在一家三口还住在出租屋里,除了供房,每月光房租还要1800元。如果按照购房合同条款,因房子延期而拿到的违约金,3年总共也就两三万元。“这些钱仅勉强够1年的房租。”
而宋女士在鼎盛国际买了一间商铺作投资,合同约定今年3月交楼,但楼盘至今还未完工。她说:“这已经影响了我的投资回报,即使开发商愿意支付违约金,也不足以弥补损失。”另外,很多楼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约定,逾期3个月还不交房的,业主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实际上大多数业主不会选择这个解决途径。“去年以来房价涨这么多,我们怎么可能退房?”黄先生和宋女士都认为,合同的条款无法对开发商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却可能造成开发商“有准备违约”。
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敬彬儒表示,除非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不可抗力所致,否则开发商必须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超过一定的期限后,购房者可以依法选择解除合同(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也可以在不退房的情况下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如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低,购房者也可要求开发商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房屋逾期交付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损失和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