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葛村路一商住楼已安装供电部门的一户一表,业主们发现每月的公摊电费仍高达二三十元。记者调查后发现,巨额分摊电费主要来自产权属于小区开发商的专用变压器。
1月22日,记者来到葛村路31号钻石年代小区采访。业主王女士说,小区是去年2月交房,同年10月开始使用供电部门的一户一表的。从那时起,每户业主的公摊电费就没低过25元。据她调查,周边不少小区的业主每个月公摊水电费都在10元以下,她想不通该小区业主为什么被摊这么多钱。业主李先生也称,他家是30多平方米的小户型,平时用电很节省,电费少的时候才二三十元钱。但因为公摊电费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他家每月公摊电费也都在25元~32元之间,“有时候公摊的比我自家用的电费还多”。业主们均称,曾多次向物业反映,得到的答复一直是“变压器损耗大”,他们不明白变压器损耗到底是什么费用。
记者随后找到了小区的物业——南宁市诺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据物业公司的黄主任介绍,钻石年代商住楼为去年3月份交付使用的,住宅户数共为480户,其中1~3层为商铺(尚未交付使用),4~19层为住宅。小区使用的电梯、供水(消防、住宅)加压、消防系统、楼层通风抽风系统、公共走道、楼梯路灯等费用为全体业主或居住户共同承担。每个月除分摊实际电表计量的电费外,还存在变压器变损电费(商用)的分摊。现钻石年代商住楼供水加压系统及电梯系统共用一个电表,消防系统、通风系统、路灯共用一个电表,由于该商住楼所有公共用电设备没有细分电表,所以该公司在公摊公用电费时,采用了住户平均分摊的办法。而且,该商住楼未入住满,新设备(通风、消防)还在调试中,所以钻石年代小区这几个月分摊的公共费用比较高。黄主任还说,此前不少业主怀疑是小区线路或者供电设备出了问题,但南宁供电局工作人员前去检查了配电房、电表、电线等,未发现什么问题。
已安装一户一表,为何还会产生如此高额的公摊电费?记者就此采访了南宁供电局。据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一共安装有3台变压器,其中两台为产权属于供电部门的共用变压器,供小区的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由南宁供电局直接抄表到户,按照相关电价直接收取居民电费。另外一台专用变压器产权属于南宁春之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即小区开发商),由春之草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管理。该专用变压器主要用于小区商场、公共照明、水泵、电梯等用电。供电部门向春之草公司收取电费。而小区居民反应强烈的分摊巨额损耗的电费,正是来自于这台专用变压器。
此前,记者已从该小区物业处了解到,小区1~3层的商铺目前尚在装修中,并未交付使用,用电量并不大。专用变压器为何产生高额的损耗?供电局工作人员解释说,从技术上讲,一旦通电,变压器本身就相当于一个用电器。即便电气设备不用电,也存在着用电损耗。据介绍,该小区专用变压器的容量是1250千伏安。供电人员根据该变压器的容量及用电量查知该变压器的变损为每个月2670度电,“这个损耗属正常范围之内”。
该工作人员分析说,正是由于这一小区的商场处于装修状态,变压器的“大头”用户——商场的商家尚未入住,所以变压器的损耗基本处于“大马拉小车”的情况,产生的费用过多地分摊到了用电量相对较小的小区居民头上。该工作人员认为,这台专用变压器的损耗应该由产权单位,也就是开发商来承担。居民用户只需承担公共照明、水泵电梯等用电。
1月29日下午,记者将南宁供电局的答复反馈给诺诚物业公司的黄主任。他说,小区的电力线路施工完全是按照供电部门审批过的图纸来进行的。他们计划近期向供电部门申请再装一个分电表,将商场用电分开独立计量,这样电费如何分摊就明确了。
记者还电话联系了春之草公司钻石年代小区项目负责人赖先生,他称目前正与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重新排查线路,如果证实由于线路接错而多收了业主的电费,一定会如数退还。如果线路没有接错,会向有关部门申请校表,看是否供电设备出了问题。赖先生还提到,小区有6台电梯,每台都是130多千瓦,再加上供水需要二次加压,用电确实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