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二手房交易税收增长迅猛
今年上半年,南宁市二手房成交3121套,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代征二手房交易税款157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079万元,增长215.80%。
增长的原因有:
一是国家政策变化,自2006年6月1日起,对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是南宁市地税部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自治区地税局的规定,制定了加强个人转让住房的具体规定,将二手房交易产生的税款由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代征,避免了税款的流失;
三是南宁市地税部门加强对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代征人员的培训,及时落实有关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