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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南宁地市四幅地块挂牌 经开区开启霸屏模式

来源:住朋网-广西房地产信息网作者:admin2016-05-05 14:40反馈/举报

    截止4月30日,住朋网编辑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了解到,6月份南宁土地市场将推出4幅地块(不计工业用地)。值得一提的是,4幅地块都来自经开区,霸屏模式即将开启。

    6月土地出让综合信息

    (一)GC2016-023地块位于经开区光明路西侧、友谊路北面,宗地号:450105102001GB00195;出让面积85820.28平方米(折合128.730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2.0, 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满足机场限高要求,屋顶标高小于168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5%-10%,其余为住宅。

    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6-010)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6]4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2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270万元。

    (二)GC2016-024地块位于经开区光明路西侧、友谊路北面,宗地号:450105102001GB00196;出让面积43957.89平方米(折合65.937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2.0, 建筑密度>20%且≤32%,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满足机场限高要求,屋顶标高小于168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10%-15%,其余为住宅。

    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6-012)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6]6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3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741万元。

    (三)GC2016-025地块位于经开区光明路西面、友谊路北面,宗地号:450105102001GB00197;出让面积81528.69平方米(折合122.293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2.0, 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满足机场限高要求,屋顶标高小于168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5%-10%,其余为住宅。

    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6-011)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6]5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2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82万元。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四)GC2016-026地块位于经开区友谊路西侧、那洪大道北侧,宗地号:450105004002GB00140;出让面积9305.34平方米(折合13.958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

    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2.5且≤4.0, 建筑密度>22%且≤30%,绿地率≥35%。

    本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经开区那洪街道办,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6-001)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6]1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1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91万元。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南宁市2016年第二十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设计条件

    (一)GC2016-023地块位于经开区光明路西侧、友谊路北面,宗地号:450105102001GB00195;出让面积85820.28平方米(折合128.730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2.0, 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满足机场限高要求,屋顶标高小于168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5%-10%,其余为住宅。

    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6-010)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6]4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2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270万元。

    (二)GC2016-024地块位于经开区光明路西侧、友谊路北面,宗地号:450105102001GB00196;出让面积43957.89平方米(折合65.937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2.0, 建筑密度>20%且≤32%,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满足机场限高要求,屋顶标高小于168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10%-15%,其余为住宅。

    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6-012)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6]6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3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741万元。

    (三)GC2016-025地块位于经开区光明路西面、友谊路北面,宗地号:450105102001GB00197;出让面积81528.69平方米(折合122.293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2.0, 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满足机场限高要求,屋顶标高小于168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5%-10%,其余为住宅。

    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6-011)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6]5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2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82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4月30日至2016年5月30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4月30日至2016年5月30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5月30日18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8时00分至2016年6月1日10时00分。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南宁市2016年第二十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设计条件

    GC2016-026地块位于经开区友谊路西侧、那洪大道北侧,宗地号:450105004002GB00140;出让面积9305.34平方米(折合13.958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

    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2.5且≤4.0, 建筑密度>22%且≤30%,绿地率≥35%。

    本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经开区那洪街道办,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6-001)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6]1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1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91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4月30日至2016年5月30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4月30日至2016年5月30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 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5月30日18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8时00分至2016年6月1日10时00分。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关键词:经开区土地南宁地市责任编辑:陈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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